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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阅读量:872

各部门、项目组:

近来福建省多处地区发现了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地方政府和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机关人员非必要不离榕,项目人员(含作业队和船务队)非必要不离项目所在地。确有需要离开所在地市的,机关人员需报总经理审批同意,项目人员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返回工作地后,需要尽快接受核酸检测,并主动将检测结果和健康码向综合部报备。

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城市旅居史人员,或有出现发热、干咳、流涕、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综合部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人员健康情况。同时暂停返岗上班,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后方可返岗复工。

三、加强门岗管理,严格人员出入管控。对来访人员进行测温验码登记,原则上近期谢绝外地人员来访。现场加强上下船人员管控,非必要不上下船,上船人员应在项目所在地提前做好三天两次核酸检测备查,同时严格遵守属地防疫管理要求。

四、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接种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综合管理部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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